当前位置:首页 > 报考指南 > 招生信息
关于文体等特长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08-06-10

各位考生:

你们好!

根据《浙江工商大学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》第二十条规定:经学校确认,第一志愿(平行志愿)报考我校的进档考生,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,学校将确保其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。

(一) 在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、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声乐、器乐、舞蹈、话剧、曲艺类艺术测试并获三级以上证书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声乐、器乐、舞蹈、书法类艺术特长测试获得A级证书的考生;

(二) 在高中阶段获篮球、排球、足球、乒乓球、网球、田径、武术、游泳、健美操、定向越野等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考生。

(三)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的考生。

(四)正式出版专著的考生。

为做好特长生的确认工作,保证录取顺利进行,请符合上述条件,并报考我校的考生,在6月30日前(以当地邮戳为准)将有关材料寄往我校相关部门,逾期恕不受理。具体如下:

1、文艺特长生

所有需材料:准考证、等级证书复印件和表演视频等(原件入学后备查)

邮寄地址:  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,浙江工商大学团委

      编:310018

    人:张利老师,电话:0571-28877136

电邮(Email):zhangli@mail.zjgsu.edu.cn

2、体育特长生

所有需材料:准考证、运动员证书复印件等(原件入学后备查)

邮寄地址:  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,浙江工商大学体育工作部

      编:310018

    人:徐峰老师,电话:0571-28008635

电邮(Email):xf82@163.com

3、其他

所有需材料:专利证书和专著封面、目录、封底复印件等(原件入学后备查)

邮寄地址:  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,浙江工商大学招生科

      编:310018

    人:张向军老师,电话:0571-28877229

电邮(Email):zhangxj@mail.zjgsu.edu.cn

最后,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浙江工商大学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浙江工商大学招生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8年6月10日

上一条: 2008年招生咨询途径 2008-06-12
下一条: 浙江工商大学校长胡建淼教授致考生家长的信 2008-05-30

Copyright © 2017 浙江工商大学招生网 All Rights Reserved.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:杭州名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18号 邮编:310018 电话:0571-86989998 邮箱:zhaoban@mail.zjgsu.edu.cn
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网站管理系统

微博关注

微信关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