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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工商大学2006年“万元奖学金”实施办法
发布日期:2006-06-07

浙江工商大学

2006年“万元奖学金”实施办法

 

为鼓励和资助优秀学生特别是家境清寒的优秀学生完成大学学业,学校决定设立“万元奖学金”,具体实施办法如下:

 

一、  获奖条件及奖学金金额

凡以第一志愿录取在浙江工商大学的浙江省籍的学生:

高考统考成绩总分文科全省前300名,理科全省前600名,

可获奖学金40000元;

高考统考成绩总分文科全省前400名,理科全省前800名,

可获奖学金30000元;

高考统考成绩总分文科全省前500名,理科全省前1000名,

可获奖学金20000元;

高考统考成绩总分文科全省前600名,理科全省前1200名,

可获奖学金10000元;

高考统考成绩总分不含各类加分,名次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(招生)确定的为准。

 

二、  奖学金的颁发

1、“万元奖学金”按获奖金额分学年发放。即在学生报到入学后,根据所获奖学金金额分4学年先缴纳当年学费后,余额部份作为生活费逐月发放给学生本人。

2、“万元奖学金”与学生学习成绩挂钩。学生当学年各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最低选修课程(学分)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或列本专业前10名且无重修课程、无任何违纪处分的。

3、“万元奖学金”获得者,获得学校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,其荣誉可以兼得,但奖金不可兼得;获得专项奖学金者,其荣誉和奖金均可兼得。

 

三、  本办法由校学生处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 

浙江工商大学

2006年6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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